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简称新《证券法》)即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。为主动适应新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新要求,提高信息披露质量,在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《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<证券法>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》后,2月29日下午,得邦照明董事长倪强组织公司高管、董秘办、财务等相关人员召开现场学习会,充分学习和掌握新《证券法》规定的有关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和措施。
同时,会上还对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学习,进一步提高防范内幕交易风险的意识。
此外,公司还通过召开线上学习会等形式,组织其他高管、业务骨干和关键岗位相关人员对上述两份文件进行了传达与学习。
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行为,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内幕信息管理,防控内幕交易风险,根据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》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等规定,制定本指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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